深圳開公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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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股東身份證及影本 |
2: | 企業名稱 |
3 |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件、電話、郵箱 |
4 | 執行董事、經理、監事、企業聯絡人、財務負責人身份證影本、電話、郵箱 |
5 | 經營場所房產證明及租賃協議及房租發票 |
6 | 公司經營範圍 |
深圳開公司所得資料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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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1. 營業執照正本、副本 |
2. | 2. 公章、合同專用章、財務專用章、發票專用章、法人章 |
3. | 3. 公司章程 |
符合上述身份的自主創業人員,在深圳創辦初創企業 (是指在我市登記註冊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、個體工 商戶、民辦非企業單位),正常經營並在其初創企業’ 依法繳交社會保險費的(本市普通高校、職業學校、 技工院校在校學生除外),可進行自主創業人員身份 核實。
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的初創企業吸納法定勞動年齡 人員(包括深圳戶籍和非深圳戶籍)就業並按規定繳納 社會保險費的,可按其吸納就業(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 動合同並已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)人數申請創業 帶動就業補貼。
招用3人(含3人)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; 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, 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
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創辦初創企業,進行商事登記 (或其他法定註冊登記)取得經營資質,並在該初創企 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按本市當年度最低繳交社會保險 費標準,對單位承擔部分給予補貼。
若單位實際繳交部分低於最低繳交標準的據實給予 補貼,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;個人應繳部分仍由其 本人承擔。
自主創業人員在本市創辦初創企業,自取得商事主 體營業執照(或其他法定註冊登記手續)之日起正常經 營6個月以上,可申請10000元的初創企業補貼; 屬於合夥創辦企業的,經核實合夥人條件、出資比 例等,按該初創企業首次申請時的商事登記合夥人人數 每名計發10000元初創企業補貼, 其中商事登記合夥人應具有自主創業人員身份。 初創企業補貼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且合計金額不超過10萬元。
自主創業人員入駐市區政府部門主辦的創業孵化 載體(以下簡稱主辦載體)創辦初創企業,按照第一 年不低於 80%、第二年不低於 50%、第三年不低於 20% 的比例減免租金。
主辦載體對自主創業人員創辦初創企業已有租金 減免或優惠,但低於本辦法規定比例的,按本辦法規 定的比例予以減免或優惠
已有租金減免或優惠高於本辦法規定比例的, 不再享受本項租金減免。
自主創業人員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政府 (新區管委會)認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 化基地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、留學生創業園等 (以下簡稱認定載體)內創辦初創企業,按照 第一年每月 1200元、第二年每月 1000元、第三年每月 700元 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;
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,按實際租金補貼。
自主深圳創業人員在上述主辦載體以及認定載體外租 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的, 按每月最高不超過500元(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), 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金補貼 ;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,按實際租金補貼。
自主深圳創業人員中的大學生群體享受創業場租補貼 的標準在上述基礎上提高。大學生群體包括三類:
1、本市普通高校、職業學校、技工院校在校學生;
2、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、職業學校、技工院校 畢業生和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;
3、休學創辦初創企業的本市普通高校、職業學 校、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。自主創業人員中的大 學生群體在經市直部門及各區政府(新區管委會)認 定或備案的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、科技企業孵化載 體、留學生創業園等(以下簡稱認定載體)內創辦初 創企業。
第一年、第二年、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補貼標 准從1200元、1000元、700元分別提高到 1560元、1300元、910元。
在載體外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,可享受的 月租金最高補貼標準從 500元提高到650元。
《社會保險法》規定,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
企業如需開發票,還需要申辦稅控器,參加稅控使用培訓,核定申請發票,完成申請後,企業可自行開發票